组织部的“灯” 照亮我前行之路
回望2008年1月8日,我被党组织批准入党,成为中共预备党员,党支部书记庄重叮嘱道:“这一天,就是你的政治生日(第二个生日),务必终生铭记。”又值“七一”这个特殊的节日,我再次肃立于鲜红的党旗之下,举起右手、握紧拳头,庄严宣誓。熟悉的誓言字字千钧,心潮澎湃间,我扪心自问:是否记得党旗下的誓言?是否依旧怀有入党时的赤忱?是否明确前行的方向?十七载春秋流转,在党的旗帜引领下,我从菁菁校园的懵懂学子,一步步成长为组织工作战线上一名恪尽职守的战士。夜晚,组织部灯火通明,一盏盏闪亮的灯是忠诚之灯、实干之灯、奉献之灯,更是照亮我砥砺前行的长明灯。
忠诚之灯,照耀“党让干啥就干啥”的政治坚定。忠诚是组工干部的“生命线”,是支撑我们“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脊梁。作为组工干部,必须将对党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立身之本、强身之魂。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朱治国同志,用生命诠释了这一誓言——21岁大学毕业,他毅然服从组织召唤,远赴距离西宁800多公里的戈壁乡镇。风沙糊满脸、交通寸步难、生活极艰苦,却始终做到“两眼一睁,忙到熄灯”,无怨无悔。组工干部身为“服务党员的党员”、“服务干部的干部”,应始终不忘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以党的事业为最高追求,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频共振。唯有如此,才能在纷繁复杂的考验面前永不迷失航向,在艰难险重的工作面前始终坚守初心。
实干之灯,照出“起而行之勇挑重担”的责任担当。组工事业丰碑,永远由实绩铸就。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是全体组工干部的使命与担当。广大组工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内心常问“来组织部为什么、在组织部干什么、离开组织部留什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答。要永葆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秉持“安于初心、专于研究、迷于事业”的执着,精研业务、锤炼本领,努力成为组织工作的行家里手。要始终恪守勤政务实、敢作敢为的作风,在选人用人上,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确保为党和人民事业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在基层党建中,深入一线察实情、解难题,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提供坚实支撑;在人才工作中,勇于创新机制、优化服务,为高质量发展汇聚磅礴人才力量。
奉献之灯,照亮“愿作红烛照人寰”的无我情怀。总书记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深刻道出了共产党人的崇高情怀。组织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加班加点是常态,这就要求广大组工干部必须深植“舍我、无我、忘我”的精神信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担当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自觉,在默默耕耘中践行对组织的铮铮誓言。要学习焦裕禄同志“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奉献精神,将无私品格熔铸于党性修养和职业底色,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勇当冲锋在前的“排头兵”,争做攻坚克难的“突击队”,在奉献与担当中书写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让组工干部的金色光辉照亮我人生的前行路。(新郑市委组织部 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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