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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被河南省检察院选评为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3-07 来源:河南党建新闻网 浏览: 次
河南党建网讯(李万全 通讯员李亚军)近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宝丰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人寻衅滋事案” 被省院评为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

近年来,宝丰县检察院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市率先成立“小桔灯”未检办案团队,因地制宜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用创新和时间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特色,用检察力量和责任担当呵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小桔灯”未检工作室先后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制度”“异地帮教协作机制”“困境保护”“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机制,高质量完成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工作,紧紧抓牢典型案例的发掘、培育工作,努力打造未检精品案例、优秀案例,着力提高未检综合履职能力。
责任编辑:李万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