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乡村干部立规矩明底线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宏大征程中,乡村干部作为一线“指挥官”与“实干家”,其言行举止、履职尽责情况直接关乎乡村振兴的成效与质量。中央适时修订《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这一举措犹如一场及时雨,精准浇灌在乡村治理的土壤之上,为乡村干部立规矩、明底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小官巨贪”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乡村的和谐稳定。新修订的《规定》精准聚焦这一问题,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了监督对象的范围,将村务监督机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等纳入其中,实现了监督对象的全覆盖,让每一个参与乡镇和村级事务管理的人员都处于制度的监督之下,有效消除了监督的“盲区”。同时,在行为规范方面,《规定》从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8个关键领域入手,精心细化了47项“负面清单”。这些清单犹如一道道坚固的防线,将禁止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违规干预插手乡村工程建设等具体要求转化为明确的制度约束。它不仅为乡村干部的行为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更增强了制度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制度能够紧跟时代步伐,精准解决乡村治理中的突出问题,让小微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行。
构建监督网络,激活基层治理末梢
农村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暴露出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薄弱环节。新修订的《规定》从多个维度发力,构建起了一张严密的监督网络。在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方面,注重选拔培养政治素质高、廉洁自律意识强的干部,从源头上保证干部队伍的质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完善,确保了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透明,避免了“一言堂”现象的发生。监督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了监督的效率和精准度,让监督更加及时、全面;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的实施,强化了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可控状态。此外,通过整合运用监督力量,采取村级财务收支联审联签、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审计等一系列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权力运行,提升了基层监督实效。这些举措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了一个有力有效的监管体系,如同激活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让每一个角落都受到监督的阳光照耀,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规范履行职责。
净化政治生态,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他们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新修订的《规定》从体制机制层面入手,堵塞了乡村滋生不正之风的漏洞,为乡村政治生态的净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它以改革的办法固化作风建设成果,将廉洁履职的要求细化为具体的监督责任和行为规范,划清了纪律“红线”,这让农村基层干部清楚地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坚决不能做,从而做到知行知止。在这样的制度约束下,有助于构建一支作风过硬的乡村干部队伍,他们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只有干部作风正,才能确保政策不走样、资金不流失,真正让惠农政策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让涉农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从而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筑牢乡村振兴的坚实根基。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廉洁履职从纸面规定真正转化为干部的行动自觉,让监督网络从文件要求落地为日常实践,还需要我们付出不懈的努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让乡村干部深刻理解《规定》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增强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郑州市郑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刘小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