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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河南党建网讯(李万全通讯员楚志辉)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责任落实。
 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局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责清单、办事指南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官网公示行政许可结果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严格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为基层所购置了行政执法记录仪,要求详实记录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过程,建立台账,实现电子档、纸质档同步管理。并对执法记录内容、环节、设备配备、领取、佩带、开始记录、结束记录、归还等环节进行详细规定。
 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党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并负责组织案件具体承办人、执法监察大队、相关责任股室重点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集体会审。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责任编辑:李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