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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石龙区:检法“两长”同庭履职 庭后评议共促提升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河南党建新闻网 浏览: 次
河南党建新闻网讯:2023年8月31日上午,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潘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石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民出庭支持公诉,石龙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担任审判长,这是检法两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任职以来,检法“两长”首次刑事案件同庭履职。同时,石龙区检察院还就本次庭审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邀请平顶山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张鹏飞和全市两级检察院20余名刑事检察官参加庭审观摩。

庭审过程中,王晓民检察长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并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案件定性、量刑情节和社会危害等方面全面、细致地出示了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并结合案情,从网络赌博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等方面,对被告人开展充分的释法说理和法庭教育,彰显了法亦有情、保障人权的司法温度。整个庭审活动实现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在石龙区检察院召开评议会议,就本次评审进行点评。评议会上,观摩人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给予肯定,认为本案庭前准备充分、讯问针对性强、衔接用语适当,同时,与会人员分享了撰写起诉书的经验,并针对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实现了在“评议”中总结,在“评议”中提高,以“评”促学,以“评”促改。

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并组织庭审观摩活动,是石龙区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同时,检法“两长”同庭履职,还是检法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下一步,石龙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坚持院领导率先垂范,示范引领全院干警守正创新、克难奋进,推动石龙检察监督质效持续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普鹏)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