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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王超峰:守护平安担使命 服务群众践初心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河南党建 浏览: 次
河南党建网讯::顶烈日,战风霜,踏星辰,迎朝霞,闻警即动。他在复杂的事故现场仔细勘查、细心记录,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他秉公执法,让每一起事故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他是公安交警中的“刑警”、“调解员”,用青春热血、执着与责任,守护道路安全畅通,他就是现任宝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教导员的王超峰。
王超峰,男,45岁,中共党员,1997年警校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他热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多次参与侦破重大交通肇事、事故逃逸等疑难案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3年被中共宝丰县委组织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王超峰认真对待每一起逃逸案件,他时刻坚持“破案有决心,办案有耐心,勘查要细心”的工作态度,倾心尽力,一丝不苟地探寻关乎案件定性关键线索和物证,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
事故预防工作是营造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的前提。一直以来,王超峰非常重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他认真落实预防交通事故各项措施,多次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危险隐患路段大排查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提出治理建议,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稳中有降,实现了交通事故减少、交通秩序良好的目标。同时,他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事故预防工作中去,通过各类有效的宣传手段,推进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警二十多年来,王超峰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从警时的铮铮誓言,以执法严谨、处事公正撰写着初心使命,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柳真真 李萌萌 常芳芳)
王超峰,男,45岁,中共党员,1997年警校毕业后加入公安队伍,他热爱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多次参与侦破重大交通肇事、事故逃逸等疑难案件。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先后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2023年被中共宝丰县委组织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王超峰认真对待每一起逃逸案件,他时刻坚持“破案有决心,办案有耐心,勘查要细心”的工作态度,倾心尽力,一丝不苟地探寻关乎案件定性关键线索和物证,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
事故预防工作是营造安全、畅通道路交通环境的前提。一直以来,王超峰非常重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他认真落实预防交通事故各项措施,多次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危险隐患路段大排查工作,并向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提出治理建议,全县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稳中有降,实现了交通事故减少、交通秩序良好的目标。同时,他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事故预防工作中去,通过各类有效的宣传手段,推进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从警二十多年来,王超峰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从警时的铮铮誓言,以执法严谨、处事公正撰写着初心使命,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柳真真 李萌萌 常芳芳)
责任编辑:王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