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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司法局:以“暖心”化戾气,传递矫正温度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河南党建新闻网 浏览: 次
河南党建网讯( 李万全通讯员陈红丽 李海龙)为更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将“严格执法”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刑罚执行的程序性、严肃性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日前,在叶县人民医院五楼病房,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姚某办理了社区矫正入矫接收手续。

姚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因下肢静脉曲张,导致无法站立,直到报到截止时仍不能站立出院。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局领导汇报,并与姚某执行地司法所取得联系,一起到姚某病房严格依法依规现场为其办理报到登记、矫正告知等一系列入矫接收手续。随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姚某的病情、思想状态及生活等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向姚某和亲属宣讲相关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详细规定。姚某亲属提出姚某挪用公款出于帮忙朋友,事后只收取两条帝豪烟,却被判处这么严重的刑罚结果表示不理解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结合姚某的犯罪行为等方面,耐心的向姚某的亲属作出解释,也希望他们能积极配合,帮助和监督姚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安心养病,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通过一番思想工作,姚某亲属表示理解与配合。

自古律法无情人有情,以上镜头只是众多司法行政工作中传递社区矫正温度的一个缩影。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以“暖心”化戾气,以“行动”践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实际出发,用真诚、耐心、热情帮助每一名有困难、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以实际行动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价值,为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李万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