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推动新职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
内容摘要: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新就业形态以平台化、数字化、灵活化特征成为新职业孵化与成长的核心载体。本文通过分析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现状,揭示其在推动新职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职业身份模糊、权益保障缺失、技能发展受限、区域失衡等核心问题,从法律适配、技术赋能、生态协同等维度剖析问题根源,并提出“制度破局-技术赋能-生态协同”的解决路径,旨在推动新就业形态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为新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新职业;高质量发展;权益保障;制度适配
一、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现状
随着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快速崛起,成为吸纳就业、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新就业形态依托互联网平台重构劳动组织方式,催生了直播销售员、网约配送员、算法工程师等大量新职业,其“去劳动关系化”、“去固定场所化”特征突破了传统职业发展范式。
(一)规模与行业分布
我国新就业形态已成为稳就业的“压舱石”。据人社部2023年数据,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已达约8400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口的10.8%,覆盖数字经济、生活服务、生产制造三大核心领域:
1.生活服务类(占比42%):以外卖骑手(超1300万)、网约车司机(超400万)、直播带货主播(超1000万)、短视频及微短剧演绎为主,聚焦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2.数字技术类(占比28%):包括算法工程师、数据标注师、云计算运维员等,服务于数字技术研发与应用。
3.生产服务类(占比30%):如智慧仓运维员、工业互联网运维师、即时配送员等,支撑制造业与供应链数字化转型。
(二)核心特征
新就业形态的核心特征可概括为“三化”。
1.组织平台化:超90%的新职业岗位通过平台(如美团、抖音、滴滴)实现供需匹配,平台成为“虚拟用人单位”,重构传统“企业-员工”用工模式。
2.就业灵活化:73%的从业者为“兼职”或“多平台接单”,工作时间和地点自主可控。
3.驱动技术化:数字技术(如大数据、AI算法)深度渗透职业场景,例如直播运营师依赖实时数据优化直播策略,智慧仓运维员通过AI系统调度仓储资源。
(三)经济价值
新就业形态对新职业的孵化与经济增长具有显著拉动作用。2023年,新职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8.7%,其中直播电商带动上下游就业超5000万,即时配送支撑起超10万亿元的网络零售市场,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新就业形态推动新职业发展的核心矛盾与问题
尽管新就业形态为新职业提供了肥沃土壤,但其“非标准性”特征也引发了诸多发展瓶颈,主要表现为以下四大问题:
(一)职业身份模糊:“法律身份”与“社会认同”的双重困境
1.法律定位不明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劳动关系”为基础,而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多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而非劳动合同(仅18%的平台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其难以享受工伤赔偿、带薪休假等法定权益。
2.社会认同度低。部分新职业(如“宠物营养师”、“游戏陪练”)被传统观念视为“非正式职业”,从业者面临职业尊严缺失问题。调研显示,62%的“整理收纳师”在服务中被质疑“只是打扫卫生”,影响职业归属感。
(二)权益保障缺失
1.社会保障覆盖不足。超70%的新职业从业者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保,仅通过平台购买意外险(保额普遍低于10万元),职业伤害风险高。2022年某外卖平台骑手因交通事故索赔案,暴露出工伤认定难、赔偿标准低的痛点。
2.劳动权益模糊。平台通过“算法管理”压缩从业者权益,例如外卖骑手“系统派单-超时扣款”机制导致日均工作时长超10小时,但78%的骑手未签订加班协议,劳动监察部门难以介入。
(三)技能发展受限
1.技能培训体系缺失。多数平台仅提供“速成培训”(如直播带货仅需2小时基础教学),缺乏系统性技能提升路径。调研显示,65%的新职业从业者认为“现有培训无法满足职业发展需求”。
2.职业晋升通道狭窄。新职业多停留在“操作执行层”,向“技术管理”或“专业服务层”跃迁的路径不清晰。例如,“电商客服”从业者中仅8%能晋升为“客户体验经理”,多数从业者面临“35岁后职业危机”。
(四)区域发展失衡
1.岗位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70%的新职业岗位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县域)因数字基础设施薄弱、产业配套不足,仅能承接少量低附加值岗位(如初级数据标注)。
2.人才流动受阻。从业者受限于户籍、社保等地域政策,难以跨区域自由流动。例如,西部“短视频运营师”因东部平台资源集中,需跨省就业,但社保转移接续困难,加剧区域就业失衡。
三、问题的深层原因分析
新就业形态与新职业发展的矛盾,本质上是传统制度框架与数字经济新规律的适应性不足,具体可归结为以下四方面原因。
(一)法律体系滞后于实践创新
现行劳动法律体系以“单位-个人”强劳动关系为基础,而新就业形态的“弱劳动关系”“去单位化”特征突破了传统法律边界,导致法律适用模糊。
(二)平台责任的“模糊地带”
平台作为“虚拟用人单位”,通过算法、协议等手段将用工风险转移给从业者。例如,平台将“配送超时”责任归为骑手“个人效率问题”,却通过算法压缩合理配送时间(如某平台将雨天配送时长与晴天设为同一标准),加剧从业者权益受损风险。
(三)职业标准与认证体系缺位
新职业的“快速迭代”(如2023年新增“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师”)远超传统职业标准制定周期(通常需2-3年)。目前,仅35%的新职业有明确的国家级技能标准,多数依赖平台内部“经验性规则”,导致技能评价缺乏公信力。
(四)区域资源配置不均衡
东部地区凭借资本、技术、人才优势,已形成“平台-服务商-配套企业”的完整生态(如杭州直播电商基地),而中西部地区因数字基建(如5G网络覆盖率低)、产业基础(如缺乏头部平台总部)薄弱,难以承接新职业岗位,加剧“马太效应”。
四、新就业形态推动新职业高质量发展的解决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需以“制度破局-技术赋能-生态协同”为核心,构建“政府-平台-企业-从业者”四方联动的治理体系,推动新就业形态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发展”跃迁。
(一)制度破局:完善法律与标准体系,破解“身份困境”
1.动态调整职业分类与法律适配。加快《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迭代(建议每年更新1次),将平台催生的新职业(如“产品经理”、“社会心理服务师”)及时纳入法定目录,明确其“职业属性”与“发展空间”。
2.探索“弹性劳动关系”立法。针对新就业形态,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明确“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位,规定平台需为从业者缴纳工伤、医疗等专项保险(如浙江试点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已覆盖1200万人)。
3.构建“政府+平台+行业”的标准认证体系。由人社部门联合行业协会、头部平台制定核心能力标准(如直播运营师的“内容策划-流量运营-用户转化”全链路能力)、伦理规范(如算法工程师的“公平性-透明度”准则)和分级认证(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4.鼓励平台参与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家级新职业标准的平台给予税收优惠(如减免5%企业所得税),激发企业社会责任。
(二)技术赋能:以数字工具提升职业专业性与可持续性
1.平台数据反哺职业技能培训。构建“数字孪生”实训场景。利用平台积累的海量业务数据(如外卖骑手的配送路线、直播带货的用户行为)开发VR/AR培训系统,缩短培训周期(如美团“骑手安全学院”已将培训周期从7天缩短至3天);
2.智能推荐“个性化学习路径”。基于从业者技能水平、职业目标(如从“普通主播”向“品牌直播操盘手”转型),平台通过算法推荐定制化课程(如话术设计、直播场景搭建),并联动高校提供学历提升通道(如抖音“巨量学”与浙江传媒学院合作的“新媒体运营”专业),建立相应的产业学院,培训高技能人才。
3.开发轻量化“职业工具包”,降低准入门槛。平台提供标准化工具(如小红书的“内容创作模板库”、阿里云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SaaS工具包”),降低从业者初始投入;
4.推广“低代码/无代码”技术。针对低技能从业者(如直播设备运维员),开发可视化操作平台,减少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依赖。
(三)生态协同:构建多方联动的可持续发展生态。
1.政府: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集群。
建设“新职业服务综合体”:整合人社、教育、税务等部门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职业咨询、技能培训报名、社保办理、法律维权)。例如,深圳前海试点“新就业形态服务中心”,已为跨境电商运营师、离岸贸易专员等职业提供政策解读、跨境支付培训等服务;
培育“新职业产业集群”:通过产业园区、众创空间聚集平台企业、服务商(如MCN机构)、配套企业(如直播设备供应商),形成“职业-产业-城市”融合发展模式(如杭州“直播电商基地”带动周边就业超20万人)。
2.平台:发挥“连接者”与“赋能者”作用。
推动职业标准化与品牌化:头部平台制定规则(如淘宝直播的“主播信用分体系”)、推出认证(如抖音的“电商主播资质认证”)、打造标杆案例(如快手的“幸福乡村带头人”计划),引导新职业规范化发展;
构建“职业发展共同体”: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设立“新职业发展基金”,用于从业者技能提升、创业扶持和权益保障。例如,拼多多“农地云拼”项目联合农业高校、冷链物流企业,为“农产品直播销售员”提供选品培训、冷链物流支持,推动职业价值向产业链上游延伸。
3.从业者:强化“职业认同”与“群体协作”。
培育“新职业社群文化”:通过行业协会、线上社区(如知识星球、豆瓣小组)组织经验分享,推动行业标准制定(如“整理收纳师”群体通过小红书分享案例,促成《整理收纳服务规范》出台);
拓展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从业者通过“技能叠加”实现跃迁(如“电商主播”向“品牌主理人”、“直播运营”向“数字营销顾问”转型),平台提供“职业发展地图”(标注晋升路径、所需技能、资源对接渠道)。
4.区域协调:推动资源均衡配置。
加强中西部数字基建:通过“东数西算”工程提升西部5G网络覆盖率(目标2025年达95%),降低平台入驻成本;
引导平台在中西部设立区域中心:对在中西部设立运营中心、培训基地的平台给予补贴(如每吸纳1000名从业者补贴50万元),推动岗位下沉。
新就业形态是新职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但其潜力释放需突破“制度-技术-生态”三大瓶颈。未来,通过法律适配破除身份壁垒、技术赋能提升专业能力、生态协同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新就业形态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最终实现“职业价值-产业价值-社会价值”的统一,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持久动能。(董万红,河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参考文献
[1] 人社部. 中国新就业形态发展报告(2023)[R]. 北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
[2] 国家统计局. 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 北京: 国家统计局, 2024.
[3] 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 新职业从业者权益保障调研报告[R]. 北京: 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 2023.
[4] 王兴. 数字经济下新就业形态的法律适配研究[J].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22(4): 12-21.
[5] 李芳. 平台经济下新职业从业者的权益保障路径[J]. 社会科学研究, 2023(3): 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