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组织系统发挥“三大优势”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
发挥基层组织优势,认真做好复产复工企业摸排工作。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负责、村(社区)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配合,按照优先做好保障类企业、支撑类企业、重点配套类企业复工、有序推动其他企业复工的原则,对各镇(街道)拟复工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并对拟复工企业从业人员近期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达到《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要求》的企业,提请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验收,确保可以复产的企业全部复工生产。
发挥职能部门优势,严格做好复产复工企业验收工作。由市工信、财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制定验收标准,与市生态环境局、疾控中心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各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的企业进行验收,确保相关企业在验收后方可复工。截止2月18日,全市已验收复工企业51家(其中工业企业31家、非工业企业20家),加之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12家工业企业、641家非工业企业,目前全市在产企业达704家,返工人员达10357人。其中,洛阳市兽药厂、洛阳民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纷纷加入防控“疫”线,提前复工,日产消毒液、酒精近20吨,全力缓解防疫物资紧缺现状;偃师市顾县镇丝绸之宝公司积极承接洛阳市口罩生产项目,日产医用口罩10万只,为洛阳防疫工作积极贡献“偃师力量”。
发挥党员干部优势,全面做好复产复工企业服务工作。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企业宣传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督促企业统筹抓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县处级领导干部包镇(街道)和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包企业的方式,督促复工企业落实好“两不准、三从严、十个必须”的要求,做到复工方案制定到位、宣传培训组织到位、厂区消毒及时到位、防疫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落实到位、人员流动控制到位、重点防疫投入到位、相关信息报告到位。坚持地企联动,严把“入城关、社区关、厂区关”,建立便捷高效的绿色通行制度。对重点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派员开展驻企服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指导、复工复产协调、企地沟通对接,并及时协调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的各类问题,全力保障企业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