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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检察院“蓝色检课”第五期开讲

  河南党建网讯:为持续贯彻落实“英才养成”行动计划,在全体检察干警之间发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作风,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强大动力,扎扎实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4月28日,宝丰县检察院第五期“蓝色检课”开讲,第二检察部主任韩莉芳为全体干警授课,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出席,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
  课堂上,韩莉芳以《浅谈典型案例的撰写》为题,以开展典型案例撰写工作的现实意义为引入点,从基层检察院撰写典型案例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全方位地介绍了什么是典型案例以及典型案例的发现、培育、撰写和报送等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干警提炼办案思维、总结办案经验、提升释法说理的能力。
  “开展好典型案例的分析撰写工作关键在于三点,即办好案、选好案、写好案。”就如何写好案件,韩莉芳做出五点总结:一是关键词要精准。关键词部分要充分体现案例的共性与个性特征,要从特殊性、重要性等方面来考虑案例的主题、类别、案由等词汇的排序;二是“要旨”要有高度。要立足政治,对案例指导意义进行高度的提炼,用规范、准确、凝练的语言归纳案例所体现的重要司法规则或者办案方法;三是基本案情要规范。基本案情要立足于生效的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在撰写过程中还要回到办案材料中,核实案件信息,避免与生效的文书产生冲突;四是履职过程要典型。要抓好检察机关履职过程这个关键“点”,既要保持客观中立、平铺直叙,又要提炼出层次,体现出办案特色;五是典型意义要精炼。应从程序、实体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入手,立足一篇案例,回应类案出现的普遍性,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性作用。
  韩莉芳深入浅出的讲解得到了干警们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该节课脉络清晰有理论性,对典型案例的撰写工作具有很实用的指导意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会以“求极致”的精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积极促进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作者:周圆梦

责任编辑: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