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禹州:四举措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
河南禹州:四举措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
“这次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增加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知晓度和认同感,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了社区矫正的执法权威性和社会参与性!”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日前,禹州市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及新闻媒体20余名代表受邀参加了开放日活动。在座谈会上,市政协委员、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主任段风顺向与会人员感慨地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同时,表示今后一定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更大的支持、帮助和关注,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正确实施做出积极贡献。
自2012年3月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该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社区矫正规范化“提升年”、社区矫正规范化“巩固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处于可管控状态,先后获得省、市表彰,为“平安禹州”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长期以来,该市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维持在1000人左右,在矫的人数一直位居全省县级市前列,管理对象占整个许昌地区35%左右,管理压力与日俱增。2017年9月,办公面积1035.44平方米的市社区矫正中心正式启用,有入矫办理、审前调查等4个一站式业务窗口和矫正宣告室等13个功能室。建成以来,为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转化、技能培训、救助帮扶等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场所。针对全市矫正管理对象多,管理队伍人员少的现状,2016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全国招聘了35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得到充实。
工作中,该市司法局探索建立了社区矫正“四制”工作法.一、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建立社区矫正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集体参与研究的人员由局长、局法律顾问、社区矫正中心全体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每逢遇到一些复杂重大的事项,都要经过集体评议,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处理决定;二、加强规范接收机制。建立“预报到”制度,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自带文书来办理入矫报到的,由工作人员联系相关法院核实其身份后,预登记后将其移交到相应的司法所接受预监管,待接收到法院移送的法律文书后,再通知其本人前来办理正式入矫手续,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对每个前来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都要通过“人证合验管理系统”验明身份后,才予办理入矫手续;三、推进科学管理机制。科学组织集中教育学习,确定了每月“一固定加一机动”的学习时间,除了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外,还开展“敬老院帮扶”、“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帮扶”、“留守儿童帮扶”等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潜移默化地教育感化,增强其社会正能量和责任感,促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四、注重衔接配合机制。建立月通报制度,每月将全市社区矫正的工作情况及特殊情况书面通报给政法各部门。建立有效的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制度,定期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对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2019年6月,此工作法被许昌市司法局评为“特色亮点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4922人,现已解除矫正4069人(含特赦84人),正在接受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853人。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工作合力。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最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禹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磊表示。(刘举贞 张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