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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严把“四关” 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河南党建新闻网 浏览: 次
近年来,禹州市坚持把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培训、严肃纪律,从严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以来全市发展党员610名,其中35岁以下青年417名,占发展总数的68.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386名,占发展总数的63.2 %;女性党员237名,占发展总数的38.8 %;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67名,占发展总数的11%,优化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增强了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严把“入口关”,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在党员发展上,坚持“全面了解、严格标准”的原则,对有违法乱纪、与党和国家政策背道而驰行为的严禁发展;对关键事实模糊不清,难以界定的暂缓发展;对违反计划生育的实行多次考察、推迟发展。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重把握“五个比例”,即35岁以下的年青党员发展比例,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发展比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发展比例,农村新发展党员中致富能手发展比例,做到在高知识群体、私营业主中发展党员工作不留空白。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将培养时间一年以上的积极分子共计1625人纳入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严把每个关口,对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调整。
严把“程序关”,规范党员发展流程。明确发展党员5个环节、25个程序、18份归档资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度,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用制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针对党员入党材料填写不规范、归档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形成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表格模板、所需上交材料填写说明及党费业务知识为一体的《发展党员及党费管理资料汇编》一书,指导服务基层发展党员工作,让基层有章可循。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定期调阅党员档案、查阅党组织会议记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告知相关党组织限期整改。对违反程序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有序。
严把“培训关”,提升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培训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突出抓好以党性教育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培训,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相关知识,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章、党纪、党性等方面的教育,同时,根据党员隶属权限,市镇联动分级分期组织培训,实现党员培训全覆盖。开发标准化题库,对培训人员进行测评考察,对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积极参加实践锻炼,通过志愿活动、主题党日等基层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
严把“责任关”,增强纪律责任意识。率先出台《禹州市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一是突出从严要求。按照“分类追责”的原则,对违反发展党员程序、不坚持党员标准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和情况,追究相关党组织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对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有关党组织及其责任人、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谈话考察人以及涉及到的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设置“高压线”,做到问责有依据、追究有力度。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对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风清气正。(李龙龙 张永强 倪增强)
责任编辑:李龙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