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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集中学习专题部署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工作

河南党建新闻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南召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2024年2月23日,室主任石胜钱组织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原原本本学习《条例》,逐条领学解读,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踊跃交流发言。《条例》作为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于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就学习贯彻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会议要求:一要提升政治站位。要扛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政治责任,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内涵。要迅速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向县委专题汇报,将《条例》纳入全县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纳入全县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巡视巡察内容,推动领导干部熟知、党史干部精通、党员群众了解。二要注重引领示范。室领导班子成员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做学习的榜样,带头作一次学习《条例》辅导、带头作一次党史宣讲报告、带头撰写学习《条例》心得体会。三是抓好宣传贯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常态学习内容,确保原汁原味的学。认真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适时开展理论测试、学习宣传《条例》知识竞赛、征文评选等系列活动,真正把《条例》刻印在心、烙在脑海,真正转化为党史方志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自觉遵循,广泛宣传《条例》精神,营造社会各界“学习党史、了解党史、重视党史、支持党史”的浓厚氛围。全体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要深学细悟,实干担当,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年度各项工作相结合,扎实开展党史资料编写、年鉴编纂,对涉及史志类出版物、纪念场馆进行审核把关,守好守牢涉党史方志宣传舆论主阵地,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积极传播红色文化,充分发挥史志资政育人功能,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党史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前,南召县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编印《条例》学习资料,将《条例》原文、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就《条例》答记者问等资料整理成册,做到人手一本,作为全室每名干部案头书,方便经常性、深入性、系统性地开展学习,做到全面领会、透彻理解、深入落实。(石为壁 芦阳春)

责任编辑:曹哲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