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修订发布《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各级党的工作机关明定位、赋职责、立规矩、强监督提供了权威指导。作为组工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自觉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以机关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推动党的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更加精准有效。

立根铸魂,把稳政治机关“方向盘”。《条例》开宗明义强调,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这一定位,从根本上明确了党的工作机关的政治属性与核心使命。政治性是机关工作的第一属性,忠诚度是干部队伍的第一标准。学习贯彻《条例》,首在筑牢政治忠诚,确保机关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自觉将“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在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推动落实中时刻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机关党建必须突出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使每一名机关干部都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执行者、维护者。

明责赋能,筑牢履职担当“压舱石”。《条例》系统规定了党的工作机关的职责范围与运行机制,清晰划分了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关的功能定位,体现了优化协同高效的现代治理理念。学习贯彻《条例》,重在厘清权责边界,推动机关履职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转”深度转化。要坚持职责法定、权责一致,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杜绝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组织部门要带头依规履职,聚焦主责主业,在干部选拔、人才集聚、基层党建等方面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完善督查评估与反馈机制,确保机关决策落地生根、工作闭环运行。唯有职责清晰、担当有力,机关才能真正成为党委信赖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

严督实导,拧紧自我革命“安全阀”。《条例》专章规定监督与追责,强化了对机关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学习贯彻《条例》,贵在强化自我革命精神,以监督常态化保持机关先进性的制度保障。机关领导班子要带头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述责述廉等制度,主动将工作置于党委、纪检机构和群众监督之下。组织部门既要自觉接受监督,也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加强对机关履职情况的考核检查,推动问题整改与效能提升。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亮剑、严肃追责,以严明纪律维护机关纯洁性。通过内外监督贯通、自律他律结合,持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新郑市委组织部  陈晋译)